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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宗教」第五集之「科學的語言」
中文字幕﹕香港無神論貓姐
討論支持進化論的證據前我們需要弄清楚科學術語才可清楚明白科學探索的意思。
我們經常聽到進化「論」(論,theory)但往往自然科學的門外漢會錯誤理解「論」(theory)的含義。
日常說話人很隨意使用「論」這詞語去指涉一些想法或者指導自己行為的觀點。
例如「我有一套在股市贏錢的(理)論」…
或者指一些沒有實質證據的推測,諸如所謂陰謀「論」
但在科學、數學、音樂等不同學術領域,「論」(theory)含義完全不同。
例如樂理(音樂的理「論」)是將音樂的不同元素和參數分析的學科。
即音樂的旋律、節奏、結構、積體、曲式與和聲等的研究。
科學理論也類同,例如牛頓的萬有引力論或達爾文的進化論
是解釋一系列不同可觀察的自然現象的知識和研究。
這些解釋自然現象的學說如果作出的預測是錯誤的或者經不起觀測和實驗的挑戰﹐是不會被科學界接納為「論」。
換言之一個科學家要造假是不可能的。因為其它科研人員都必須能根據同一步驟,實驗、觀測等,得出同一結論。
優秀的科學家從來不把科學理論(theories)當作絕對真理或教條。
也就是說一個科學理論一個科學理論縱然可以解釋它範疇內自然現象目前所有觀察到的現象﹐ 有大量證據支持和經歷大量測試支持…
得到科學界普遍的接納,理論從來無法百分百被「證明為真」。
此外大家需要了解科學裡面如何規範證實和推翻理論和假說的方法…
一般來說,任何提出的假說只有被證實為錯/假﹐ 而不是證實為對/真。
尤其如果涉及的是研究過去的科學(historical sciences)諸如古生物學(paleontology)…
除非你有時光機器回到過去否則任何假說都無法證明為真。
就算研究進化論的也會質疑自然選擇是否唯一影響生物演化歷史的因素…
因此從沒有任何一個科學理論可以被證明為絕對真理。
此外人們常常混淆「事實」和「觀點﹐意見」…
「事實」在科學範疇是公認的,但仍可以在科學探究被質疑,不是絕對真理,不能在科學探究被質疑﹐ 也不是科學的一部分。
在科學範疇一個科學「事實」指一個可在受控環境中不斷觀測到的現象
例如在真空裡面光速是恆定的。
在科學裡面類似的觀測會被看為事實直到更加精確的觀察給我們更多認識…
但是「觀點」或「意見」既不是事實或者理論,從來不屬於正式的科學知識。
科學家也是人也會有個人意見,用他們的觀點去引導科學研究…
但科學無法就例如神是否存在或者人的善惡作出直接的回應。
假說一定是基於客觀推斷,個人意見是個人主觀的判斷。
例如我說我是一個幽默的人,這是主觀意見。
但如果說「把這個玻璃杯掉到地上它一定會碎」這就是一種假說
而「地球圍繞太陽公轉」、「病菌導致疾病」、「生物隨時間進化演化」…
既是「事實」也是「(理)論」。
科學畢竟永遠不能確定證明任何「理論」為絕對真理,絕對真理從來不是科學的範疇。
科學裡面提及所謂「真」是指確實在發生和發生過的現象。
如果「真理」是終極的「因」,是無從掌握和觀測的,因此不是科學的範疇。
科學關注的是理論,一般以數學形式表達,可以預測到一些實驗的結果。
例如你在山邊丟塊石頭下去…
應用萬有引力理論、空氣阻力等其它理論就可以計算它著地的時間和速度等
科學不一定能確實回答萬有引力是什麼或者為什麼有些會掉下去。
科學只會說在某些天特定情況下物件會掉落…
一般科學能解釋的是現象的本身發生,「如何」、「何時」、「何地」發生,就不能回答「為何」(終極意義)。
我們用法庭場景說明「觀測」、「假說」和「真理」(真相)的關係。
根據觀測的事實,疑犯開槍而搶發出的子彈殺死一個人。
眾多假說可以是那是謀殺,但真相可能顯示那是自衛殺人。
「真相」往往是隱藏和難以找到的,例如這例子殺人的動機。
但客觀的事實是可以觀測到的。
法庭會關注「真相」,因此一件罪行的動機和原因是法庭很重視的。
殺人動機會決定疑犯是被定為「一級謀殺」或「二級謀殺」…
但「動機」目前是科學無法觀測到的也因此不是科學的範疇
所有科學理論都有事實根據的,而科學理論就是這些觀測到的事實的解釋。
就用電磁理論作為例子。最初它是一個假說,不斷的實驗經歷失敗、成功和突破的發展,
這假說隨實驗和研究的修改變得成熟,科學家知道得越來越多而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
重要的發現包括磁力引致電流、電磁鐵、電磁動力…
馬達、電動引擎、電路、電路板、導電體、超導電體等
每項科學應用都是在之前已經證實成立的基礎上發展的。
靠這個過程大量觀測發現的事實支持有關理論,令電磁理論更加豐富和全面。
技術越進步,精度要求越高。普通馬達磁場的計算不及醫院用的MRI電磁造影要求那樣精確。
因此,理論是永遠不會是完整和被完全證明,它是建立在不斷擴充和新的認識而應用的。
有充分證據表明進化既是事實和理論,然而要更精確的認識進化論我們必須研究那些是進化的事實,什麼是進化理論的一部分。
生物學認為生物隨時間演化進化是一個科學的事實。
可以證明過去和現在發生演化的證據是汗牛充棟的。
但所有生物學家都勇于承認沒有人可以百分之百肯定他們知道演化具體發生的一切細節。
因此自然選擇的機制(進化理論部份)所解釋的演化(進化的事實)兩者仍然不斷被驗證和審視
正如電磁理論在其它物理理論基礎發展﹐ 進化理論研究也累積成為日後科學理論發展的基礎。
「事實」只是在現實世界觀測的來的數據和現象﹐ 「理論」才是解釋這些數據和現象的知識結構。
自然界觀測的事實和現象不會因為科學家互相辯論各自學說而改變。
愛恩斯坦的廣義相對論修正了牛頓的萬有引力理論,但萬有引力一直發生而不會等待科學理論發表。
因此,現代人類是從遠古猿類似的祖先進化而來是個不爭的事實,
不論是因達爾文提出的自然選擇或其他尚未被發現的解釋,人類是古代類似猿祖先生物演化而來仍然是事實。